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、委托加工和进口《消费税暂行条例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,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《消费税暂行条例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,为消费税的纳税人。那有学员知道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吗?一起来看看吧。
1.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,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“同增值税销售货物”。
2.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,为“移送使用”的当天。
3.纳税人委托加工 应税消费品的,为纳税人“提货 ”的当天。
4.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,为“报关进口”的当天。

【例题·单选题】(2018年)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,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,不正确的是( )。
A.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,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
B.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,为收到货款的当天
C.进口应税消费品的,为报关进口的当天
D.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,为移送使用的当天
『正确答案』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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